四月二十四日,有洪震者,因去年八月持雙刀連斬三名反暴政市民,被判入獄三年零九個月。法官郭偉健對他加意獎借說:「洪先生本來無心傷人,但事主把他推開,是火上加油。而洪先生犯案之後,北上大陸,卻即日回港自首,負起責任,並求傷者釋憾,情操高尚。」準此,則毒手郎君陳同佳情操之高,無以尚之矣。
陳同佳二零一八年攜女友潘曉穎赴臺灣,本來無心奪命,但潘曉穎與他爭執,還說與舊愛仍有牀笫之歡,是火上加油。而陳同佳回港之後,因盜用潘曉穎提款卡,服刑二十九個月,去年出獄,竟然無懼死刑,表示願意赴臺自首,承擔殺人責任,俾潘曉穎安息,俾其父母釋憾,是其磊落襟懷,更勝雙刀洪震。
陳同佳與潘曉穎,對香港鄭月娥政府來說,一個是殺得好,一個是死得好。去年初,鄭月娥一副悲天憫人口吻說,要慰潘曉穎父母喪女之痛,必須引渡陳同佳回臺灣受審;而要引渡,就得修訂《逃犯條例》。這是明修臺灣之棧道,實為中共大開方便之門,可以隨時引渡港人赴大陸受審,不料計劃被港人識破,在連月不息的民變之中,功虧一簣。
現在,陳同佳也成為鄭月娥的奇貨;臺灣民進黨政府求引渡,鄭月娥置之不理,還待陳如上賓,管他什麼潘曉穎父母喪女之痛。他日親共的國民黨得志臺灣,陳同佳就可作「兩岸友好」的賀禮,到時那毒手郎君的情操一定更加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