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規定好 - 李純恩

這個規定好 - 李純恩

中午約了人在中環吃飯,置地廣場附近過馬路的人像潮水一樣,這是正常的中環情景,見了應該欣慰。只是依然在疫情籠罩之下,人人封臉的口罩,把正常的情景顯得不正常起來。

尤其是香港堅持了二十三天無本地確診的紀錄,這天不幸被打破,不少天天為「二十八天」數日子的朋友,這天特別沮喪,猶如一個即將出獄的囚犯突然接到要加刑期,幾乎斷了生趣。

這天英國法國宣佈放寬疫情下的封鎖措施,法國人被允許在居住地一百公里的範圍活動,一百公里在香港大概是從赤柱到元朗打一個來回,不算太遠,但終於可以活動活動筋骨了。英國則在為全面復工作準備,但仍有公眾場合人與人之間必須保持兩米距離的規定,違規者罰100英鎊。

這個「保持兩米距離」其實很難確定,不過是種勸喻而已,只是留了一手,如果不太識相,一定要擠在一起,就有個懲罰的依據。

人跟人是不是喜歡擠在一起也關乎民族性,以排隊購物為例,有的民族習慣人和人之間會自覺留點空間,有的民族就非要前胸貼後背,如果後背貼着一個好身材美女的前胸,我倒不大介意,她的呼吸還可在我脖子上「吹氣如蘭」。但這種機會實在不多,多數這麼貼在背上的,總是一個不識相的討厭人。所以看到英國那個不保持距離就罰錢的規定,應該向全世界推廣,文明不用天天叫,罰多幾次自然來。這就比防病毒更意義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