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
【本報訊】過去數月涉及反修例運動的案件中,律政司往往以保護警員身份為由,向法庭申請以字母代替涉案警員姓名。有關匿名做法多次惹來詬病,昨日便先後有兩名裁判官提出質疑。其中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處理一宗15歲少年涉襲警案時,狠批匿名做法「係咪長期落去都要咁做」,更反問:「𠵱家起底成風,咁法官都有需要被保護啦?個個都會被起底,係咪要X咗裁判官咁樣?」據悉,控方為取得平衡,將會修訂控罪書內容,或加上涉案警員編號。案件下月26日開審。
被告投訴遭打斷手
觀塘法院昨處理20歲男生陳的民被控於去年9月21日在將軍澳阻差辦公的案件時,控方同樣表示將申請匿名處理涉案兩警。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明,即使辯方屆時不反對,控方亦必須向法庭交代申請原因,「有啲警員有偏好,除咗怕起底,仲有冇其他原因?」
辯方庭上投訴,當時被告在靜止狀態下被捕,卻仍遭兩至三名警員毆打至右手肘骨折。案件下月29日再訊。
另外,去年8月12日凌晨有示威者在沙田警署外集結,其中六男一女被控以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昨日提訊。辯方投訴稱,案中一名22歲男被告被捕後,看見有不知名疑犯遭警員「打到成頭都係血」,其後更被帶到廁所內發出慘叫;有便衣探員隨後問被告「係咪想好似呢個人一樣」。案件7月7日再訊。
案件編號:TMCC700011、KTCC663、STCC11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