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弱小 - 高慧然

欺凌弱小 - 高慧然

母親節當日,「深學媒體」(Student Depth Media)13歲小記者陸同學在尖沙嘴海港城商場內拍攝現場實況,被警方帶走,事後獲釋。事件引起廣泛關注。事隔幾日,勞工處竟出信「深學媒體」,質疑陸同學為「非法童工」。

一個政權,赤裸裸欺凌弱小,行為已不能用可恥、下流來形容,簡直變態。

「深學媒體」早前已發聲明,強調所有記者為就讀大專及中學的學生,屬義務採訪性質,涉事記者不受勞工條例規管。勞工處以甚麼理由干預呢?若所有未成年兒童參加工作,不論受薪與否均屬非法童工,那街頭賣旗的學生呢?廣告及影視節目中出現的童星呢,是否從此消失於香江?

另一宗欺凌案,被欺凌者為失明女律師陸耀輝,一向走在前線監督警暴的陸律師被警員歧視:「你盲嘅,監察啲咩?睇到啲咩?」陸律師強調失明人士也有權行使公民責任,她雖然看不到,但聽得到。警察並未因此而尊重她。她甚至試過在警署被警察指稱她「扮盲」,最終須即場取出假眼證實失明。難以想像當事人承受了多大的屈辱。手握公權力者,在警署內,因為無知而令一個失明人士受辱,簡直是香港政府的恥辱。不過林鄭治下,香港政府早已變成一個笑話,也不在乎恥辱與否了。

在香港,掌握權力與武器的人,欺凌弱勢,已成今日常態,以上欺凌案,只是其中兩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