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棒高糖高脂 消耗一條要跑5K

能量棒高糖高脂 消耗一條要跑5K

【本報訊】消委會檢視市面上38款能量棒及小食棒產品的營養標籤後,發現逾90%樣本屬「高糖」,逾30%屬「高脂」。消委會認為能量棒及小食棒之間並無清晰定義,消費者僅能單憑產品標示予以區分,或根據有關的宣傳手法自行判斷,容易被混淆甚至有機會被誤導,提醒消費者須注意有關食品的營養含量,特別是糖和脂肪含量,以免墮入高糖、高脂陷阱。

進食太多會令腸胃不適

消委會檢視12款能量棒及26款小食棒的營養素含量,38款樣本中,10款同時屬於「高糖」和「高脂肪」,有35款達到食安中心的「高糖」食物參考水平,即每100克超過15克糖。糖含量最高的「Overstims」,每100克更有53克糖,高出參考水平2.5倍。同時,12款的總脂肪含量超過食安中心「高脂肪」食物參考水平,每100克超過20克脂肪。總脂肪含量最高為「Be-Kind」,高達每100克有42.5克。

今次樣本中,每條能量棒和小食棒可提供的能量介乎64至290千卡,當中28款的能量超過125千卡,能量值最高為「Pro Bar」,達290千卡,是衞生署建議的2.3倍。進食一條便相等於進食近兩片白方包或超過2.5條中型香蕉所攝取的能量。一個體重55公斤的成年人進食一條能量棒或小食棒後,需步行約1至4.5公里或跑步約1.1至5公里,才可消耗從中攝取的能量。

消委會提醒,進食太多能量棒可令腸胃不適或攝取太多糖份,運動時或影響表現,亦可能引致肥胖,對心血管等有影響,建議參考衞生署的健康飲食指南。據食安中心建議,小孩每日最好攝取不超過1,500千卡熱量,如高脂高糖可能影響正餐食用。
■記者張文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