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被稱為「花蓮王」的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涉嫌炒作股票,昨日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需入獄服刑兩年十個月。但因該案無宣佈褫奪公權,坐牢也不會喪失擔任立委的資格,服刑完畢後,他便可以重返立法院繼續行使職權。藍綠陣營齊聲呼籲傅主動辭職。
操縱股價 纏訟逾20年
傅崐萁(58歲)是四任立委、兩任花蓮縣長,其妻徐榛蔚是現任花蓮縣長,夫婦倆在花蓮稱霸近20年。傅被控1997年炒作凱聚等股票,官司纏訟超過20年。高等法院更三審認定傅有罪,去年2月10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判刑兩年十月。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定讞,傅近日必須入獄,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事實上,官司纏身的傅前年才因另一宗炒股案被判監禁八個月,去年4月出獄後,就投入立委選舉及選出。
傅表示,對法院裁決感遺憾但尊重:「我不怕任何的艱難,該來的會來。」根據《刑法》規定,只有被褫奪公權者才會喪失擔任公職之權利,因傅未被宣告褫奪公權,立委資格不受影響,會維持立委身份入獄,同時按時支薪,服刑完畢後能繼續行使職權。被問到會否捐出立委薪水,他說:「傅崐萁不會領任何薪資。」台灣政治人物以立委身份服刑有先例,前立委顏清標任內曾被判刑三年九個月,因未被褫奪公權,2009年假釋出獄後,繼續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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