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記者事件 勞處狙擊網媒

小記者事件 勞處狙擊網媒

【本報訊】母親節當日,學生網媒「深學媒體」兩名義務學生記者在尖沙嘴海港城採訪,遭防暴警帶返警署,有警員更辱罵12歲義務學生記者陸同學(圖)為「非法童工」。特首林鄭月娥日前進一步抹黑稱,示威活動常出現「學生記者、兒童記者」等,指他們或未受專業訓練。勞工處其後出手,前日向深學媒體發信,指該媒體一名未滿15歲的兒童本月10日在尖沙嘴海港城內進行採訪,勞工處的勞工視察科正跟進事件,要求深學媒體負責人下周三前與處方聯絡。

去信促下周三交代

油尖旺區議員副主席余德寶稱,深學媒體前日收到勞工處信件,指該媒體一名未滿15歲兒童本月10日於海港城採訪,但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兒童」指年齡未滿15歲人士;附屬《僱用條例》的《僱用兒童規例》(第57B章)更規定,兒童如在任何僱傭地點內工作,不論是否受薪,均當作在該地點內受僱。信件更要求深學媒體下周三前回覆,余德寶稱已陪同深學媒體見律師尋求法律意見。

余德寶稱,香港享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及採訪自由,斥政府向學生媒體施壓,是干預新聞及採訪自由。他認為從媒體角度而言,只要不偏不移、報道真相,記者不應受年齡或性別限制。深學媒體指經過討論及商量後,認為暫未適合做任何採訪、回應及評論。本報就事件向勞工處查詢,正等候回覆。

本月10日全港多區進行「和你Sing」活動,深學媒體一名12歲義務學生記者在海港城採訪,兩度遭防暴警員截查,更有警員斥他為童工,着他「死返屋企」。最終他及另一名16歲學生記者被帶返警署,至同日晚獲釋。

■記者譚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