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引發軒然大波,持續多日有市民到港鐵站示威,要求公開當晚片段。一名身負破產令的侍應在9月6日往旺角站,開消防喉浸壞售票機和出入閘機等,再以行山杖打爛光管及閉路電視,數天後在另一區街頭被巡警認出衣着和容貌,受查時在閉路電視片段中認出自己。侍應昨承認刑事毀壞罪,判監八個月,因被捕後已還柙相等時間,有望日內獲釋。
身負破產令仍願賠償
辯方求情指被告容志強(30歲)雖已破產,仍願向港鐵公司賠償,將聯絡破產管理署商討。港鐵維修涉案設施需花26.7萬元,超過裁判法院判令上限,控方放棄申請賠償令。
辯方續指被告有悔意,知道不應破壞公共設施發洩不滿,日後只參加合法示威,遠離暴力。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破壞行動有計劃和組織性,多人參與及具規模,被毀財物總值亦高,案情嚴重。
案情指當晚約百名示威者衝入旺角站,被告揮行山杖打爛或拉喉灑水浸壞設施。
數天後他在黃大仙街頭被巡警認出衣着和容貌,被捕受查時在有關站內閉路電視片段中認出自己,並承認貪玩犯案。
案件編號:WKCC36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