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香港正步入「軍法」統治! - 盧峯

蘋論:香港正步入「軍法」統治! - 盧峯

每一次警察以粗暴、侮辱性手法阻礙記者正常採訪後,警隊高層以至林鄭政府高層都會說,他們尊重新聞自由,支持記者合法採訪的權利。可是,每一次重申以後出現的是更強力的阻攔,更兇猛的暴力、更大的侮辱。暴警們起初以粗言穢語作為工具,然後以胡椒噴霧直射採訪中的記者,然後有警察以催淚彈射向記者聚集的採訪區域……

踐踏記者尊嚴 如獨裁政體

到母親節深夜,對記者的警暴上升到難以容忍的地步。本報攝影記者在正常採訪期間被防暴警忽然以暴力從後箍頸,一度休克而要送院治療,事隔兩天依然感到頭暈頭痛,並可能已造成長遠傷害。此外,有記者被暴警以胡椒噴霧直射眼睛後又不准清洗,任憑化學品造成巨大痛楚及傷害。更令人髮指的是,暴警還對記者來個集體侮辱,先以粗暴、威嚇性的武力把記者包圍,禁止他們繼續採訪及拍攝,再威嚇記者像罪犯以至集中營囚徒般蹲下;接着,暴警更要求記者拿起自己的記者證或其他證件在警員攝錄機前一一大聲讀出自己的名字及個人資料,折騰侮辱夠了才讓正常採訪的記者離開!

看到有關情景時,還以為這兒已變成實行軍法獨裁統治的地方如七十年代的智利,因為只有獨裁政體才會如斯粗暴踐踏記者的權利、自由及個人尊嚴,才會把記者當成罪犯囚徒。

好了,肆意襲擊、侮辱記者後,那位鄧炳強處長作回應時對警隊的暴行沒有半點悔疚,沒有向受襲受辱記者致歉,只說記者當晚的經歷不理想,警隊處理應該更專業,未來會有內部檢討看前線警員發生甚麼事;他還不忘說自己及警隊向來尊重新聞自由,並將在下星期跟新聞界組織開會商討採訪安排。可按過去經驗,每一次警隊說尊重新聞自由,下一回暴警鎮壓記者採訪時使用的武力、暴力就會再升級,例如用真槍實彈威嚇,又或以更惡質的方法侮辱記者如鎖上手銬遊街示眾才放行之類。誰敢說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呢?

誰都知道,警暴不斷升級包括對新聞自由肆意踐踏早已成為香港社會最大毒瘤,而根源則是北京當權者、林鄭政府的縱容、包庇及變相鼓勵。在近一年的「逆權運動」中,前線警員濫用暴力對付市民已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可每一次出現嚴重警暴及濫權時,涉事警務人員都沒有受到任何懲罰制裁,頂多短暫停職就回到工作崗位,連紀律行動也沒有,更不要說正式檢控帶上法庭;例如那位在西灣河近距離向手無武器年輕人開槍的警員,例如那位在葵涌駕電單車直接撞向市民的瘋狂交通警,例如直接向路過市民、採訪記者直射催淚彈、布袋彈的警員……

警隊惡行獲包庇 毫無底線

當執勤的防暴警員看到其他警員濫用權力、暴力也沒有後果,甚至可能得到嘉許時,他們怎會不有樣學樣,怎會不競相提升武力暴力水平,變成殺紅了眼的暴徒。

更何況每一回暴警出了甚麼亂子,出了甚麼過火濫暴行為,警隊高層固然一力包庇,無底線支持「同事」,林鄭政府以及北京當權者同樣二話不說力挺警隊止暴制亂有功,嘉獎警員英勇,對他們的惡行、暴行則視若無睹,沒有半句批評。就以母親節在各區特別是旺角出現的濫暴行為為例,林鄭月娥事後沒有半點歉意,半句批評,反而想轉移視線把矛頭指向同日「被捕」的12歲少年記者身上,批評為何讓少年人到混亂危險的抗爭現場採訪。

可正如記協代表及新聞業界人士所言,校園記者、少年記者早已存在,是學校課外教育的一環,根本不是甚麼異常或不當情況。兩位少年記者當天在商場採訪也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倒是警隊用不必要武力驅散市民再拘捕少年記者才是濫權和不合理。林鄭不針對暴警諸般惡行,反而指摘少年記者及傳媒,不但在混淆視聽,更是為暴警的惡行開脫。在這樣的特首、警隊高層包庇下,香港怎能不變成軍法統治社會,新聞自由怎能不被踐踏得體無完膚!

周一至周六刊出
盧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