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清潔工被指去年8月5日以身阻擋防暴警追捕爆粗少年,就阻差辦公罪受審。庭上播放警方拍攝的影片,聽不到清潔工如警員在庭上所述大叫「走呀」,反而拍到事發前有女子叫喊「警察叫雞唔畀錢」,警長反問「係咪你收唔到錢」。警長昨否認羞辱該女子是妓女,強調只是為了澄清及協助對方。
稱為澄清及協助對方
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辯方指根據警方拍攝的片段,在發生懷疑阻差辦公事件前數分鐘,有戴上頭盔的女子在深水埗街頭大叫「警察叫雞唔畀錢」,警察防線隨即傳出「邊個收唔到錢」、「係咪要報案?係咪你收唔到錢」等回應。警長馮耀彤承認部份回應是他說,但否認在市民面前侮辱對方為妓女,強調只是為了澄清及協助對方。
馮前日作供指,有少年以粗口罵警,他上前打算截查少年,其間被告何永隆(49歲)從旁出現,兩人胸口貼胸口,被告伸開雙手,向左右移動,更說「做咩」及「走呀」。他遭被告阻擋,少年逃走。辯方指在警方拍攝的影片中,聽不到馮說要截停少年以查其身份證,亦聽不到被告說「做咩呀」及「走呀」,更拍不到被告左右移動。馮承認片中錄不到上述說話,認為只因鏡頭轉向少年逃走方向,且被告左右移動僅一秒。
辯方續指,被告因被馮不斷推撞才伸開雙手,馮不同意,但同意被告當時說「我淨係見到差人打人」。辯方又強調,被告與少年逃跑一事無關;馮不同意,指當時的確遭被告阻擋,但因考慮安全及現場環境,沒再追捕少年,優先處理遭被告阻擋一事。對於辯方指他沒拘捕及警誡被告,馮堅稱有宣告拘捕,但同意沒有警誡,因「當時情況唔容許」。
從影片可見,有警員稱「啲記者都有立場」,又責罵示威者「衰過黑社會」或「寄生蟲」,馮同意部份言詞不恰當,但強調執法人員不應「帶屋企人返工」。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他不作供,今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CCC2077/19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