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湯杜火案 警拒認築防線護西環指揮官:無時間寫行動報告

赴湯杜火案 警拒認築防線護西環
指揮官:無時間寫行動報告

【本報訊】7月28日上環衝突,湯氏夫婦及16歲少女被控暴動一案,昨在區院續審。當日警方動用大量催淚彈和特殊彈藥驅散示威群眾,並以暴動罪拘控多人,有份指揮行動的指揮官昨否認警方築起防線目的是保護中聯辦,稱沒收指示要特別保護某建築物,又自言不知西區警署外防線與中聯辦之間的具體距離。他稱不知當日被捕人數,事後亦不用撰寫行動細節及結果報告,揚言:「我日日返十幾個鐘,真係搵唔到時間寫任何報告!」
記者:劉偉琪

「赴湯杜火」夫婦湯偉雄與杜依蘭被控暴動。黃耀興攝

高級督察蘇裕天獲控方傳召作供。

去年7月28日大批示威者聚集西環,有人試圖撲滅催淚彈。資料圖片

現任總警司陳思達供稱,當日他擔任新界南總區應變大隊指揮官,負責處理涉案德輔道西一帶的未經批准公眾活動。陳在辯方盤問下透露,當日下午5點半他到達上環德輔道西近西區警署外,示威者在警方防線前百五米外聚集堵路。當時集會人士沒有任何暴力行為,現場亦有不少普通市民圍觀,警民對峙近兩小時。

陳續供稱,至晚上7時,警方防線從西邊街沿德輔道西向東推進。他起初指示隊員不要使用催淚彈推進,因人群中大部份是普通市民,但其間示威者掟磚及水樽等雜物,警方於是放催淚彈還擊。到傍晚7時52分,現場仍有逾200名激進示威者與警方對峙,陳認為那些人參與暴動及想傷害警員,遂下令速龍小隊衝前拘捕。辯方指出,大部份在場與警方對峙的人,並沒有意圖傷害警員,陳同意。

陳思達

警不反對當日集會者戴護具

高級督察蘇裕天則供稱,他今年2月起擔任西區分區活動管理隊主管,雖然至今未處理過遊行及示威的申請,但清楚有關程序。蘇在盤問下確認,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列明集會中使用的物品,案發當日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遮打花園集會,申請表列明了有橫額、口罩、安全帽及護目鏡等物品。

辯方續問,根據警方回覆集會申請人劉頴匡的信件,警方並不反對該集會,僅要求集會人士避免使用尖銳物品;若警方認為有其他物品會危害公眾安全及秩序,相信會在信中列明。此外,信中並沒反對當日集會人士戴頭盔、口罩及護目鏡。蘇均同意。

被告依次為「赴湯杜火」夫婦湯偉雄(39歲)與杜依蘭(42歲),及現已17歲的李姓女生。三人被控當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參與暴動,湯杜另被控在西源里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對講機。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