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也需要和勇不分 《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 - 鄺英豪

議會也需要和勇不分 
《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 - 鄺英豪

經歷過上星期立法會一役,文有文鬥,先是僭建「外界法律意見」,再得到法律顧問「加持」剪布,再武有武鬥,建制派議員摔角式拖行,作狀打拳,保安全程串通配合。一國兩制的遮醜布都被中國撕掉了,立法會已不可能重回英治末年的「民主議會」,我們需要的是不再一樣的民主派,來帶領議會抗爭。

經過去年的街頭運動,民主派陣營對議會抗爭要求提升不少,圍堵主席台算是最低消費,但需要更顯著的突破。無疑,有民主派勇將多番嘗試衝破建制議員夥拍保安的防線,結果勇戰受傷,或者被抬離場。

但是,一部份泛民議員被鏡頭拍到表現「錫身」,前方在打仗,自己卻在會議廳內行行企企,交交戲、打打卡、圍爐交頭接耳,甚至留在座位上直播。等到主席郭榮鏗一句「宣佈結束會議」,之後跟大隊離場。

其實早於數日前,網上已經集思廣益,廣傳議會抗爭升級討論,當然是和理非方式升級,又臭蛋又臭魚罐頭,民主派議員只要看看連登、找找Facebook,相信不難找到。說到尾,議會抗爭要達到的目的,是令到會議開不成,即剪布不成,強推惡法不成。因此,無論甚麼手段,肢體碰撞或否,所有創意及可行方法都是可取。

民主派要展示贏的決心

時至今日,民主派陣營在不斷進步,選民不再相信,議員安坐位中聲嘶力竭,大叫「規程問題」,與建制講下道理,之後拉隊離場,再「扑咪」,會帶來甚麼效果。於球證、主辦方、球員都是建制主導下,要一時三刻改變政治劣勢,根本上不可能,但起碼要說服支持者,民主派議員同時在進化中,不斷搏盡,方對得住選民。不能憑是次內會主席剪布,不是《國歌法》、23條等關鍵惡法,就放輕手腳,得過且過。

去年的街頭運動難得地團結了香港人。即使民主運動不完全依賴議會戰線,民主派若要說服香港人,議會戰線仍然十分重要,就必須顯示有「贏」的決心。立法會9月換屆選舉,民主派初選勢在必行,以免建制派漁人得利,是為最大共識。

民主派要支持者積極投票,最少要說服選民,各個參選人都各有戰績。如果參與初選都是一些舊面孔,而且戰績欠奉,犯錯又多,於過去一年抗爭的建樹不多,甚至票房毒藥,只會令內耗持續。

最重要的是,要有議會過半的想像,以及過半後的主張。試問哪有政黨及參選人,參與一場選舉,而不是想過半數勝出,執掌大局,從而帶來政治上改革?如果民主派被問及35+是否「奪權」?是否支持「奪權」?就支吾以對。實際上露出底牌,原來只甘心當制度內的花瓶,並未有掌權的準備。

過去一年,街頭上的抗爭者已突破以往界限,香港人正不停進化,對議會抗爭的想像亦不斷進步。立法會一向是一個戰場,如果繼續以現時方式,必定給人倒退感覺。淺黃選民絕非溫和民主派保身的擋箭牌,當街頭真正實踐和勇不分,議會內溫和派、激進派及準備出選的各路人馬,又有沒有互相配合,達致議會內和勇不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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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英豪
《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