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文宣青年傷人判囚14天

撕文宣青年傷人判囚14天

【本報訊】去年721元朗恐襲翌日,患有自閉症的青年到北角撕毀連儂牆文宣,並襲擊兩名制止他的途人,令其中一名五旬途人盆骨骨折及脫臼。

患自閉情緒波動

青年早前承認兩項襲擊傷人罪,裁判官昨考慮到被告心理狀況及事主傷勢等因素,認為不宜判社會服務令,終判他監禁14天,並稱望被告處理情緒問題,免惹上更大麻煩。

裁判官林希維透露,辯方雖建議判被告鄭洞僊(19歲、圖)接受社會服務令,惟心理學家透露患有自閉的被告抗壓能力低,又難服從命令,受困擾及感到沮喪時情緒易波動,質疑被告能否完成社會服務令。林官判刑後引述報告透露,案發後被告母親向社福機構求助,望改善兒子的社交技巧,可見母親很支持他。林官又指被告遭還柙,不能和母親慶祝母親節,望他出獄後向母親致謝。

辯方求情時重申,被告並非蓄意到現場生事,案中所為不符他的本性。案情指被告去年7月22日在北角近港鐵站B1出口撕走文宣,事主曾威志及梁子維分別旁觀被告所為和拍攝。及後被告抱住57歲的曾並令他跌倒,繼而抓傷曾和梁。
案件編號:ESCC2806/19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