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她與他是一條街上的鄰居,於是放學一起走路回家。但那只是最淺的理由,那條街很長很長,步行從頭走到尾大約要一個鐘那樣長,他住路頭,她住路尾。少年人是蹩腳的撒謊慣犯,五日裏總有三日他說他要行到路尾去買一件東西。初時她還問到底是什麼東西,享受他的支支吾吾。這是另一種表白,總在道破之前停在空氣泡膜前的雜菌叢中飄然落下,長成又一朵暗處的彩色蘑菇。
學總是會讀完的,中學也就那樣長,初時他們一般高,各奔東西那年,她已經要抬頭去看他頸後的一顆紅痣了,夏日艷陽下,似一滴永不墜落的血珠。他們都以為生命會很長,沒信心對方會篤定和自己一起走,面皮薄,心氣高,笨拙模仿書和戲裏看到那一套矜持,把熾熱的躁動藏在言不由衷裏。他又不甘心,說給她也說給自己:「一切都這樣方便,再老些,山長水遠也只是幾小時飛機而已,想見就見到」。
這一幕在夢中,他們都回去過很多次,有時是在溪水邊,有時是在雪地裏。人生中,這卻是終點,當然他的故事和她的故事仍在慢慢演,只是演得越多就離得越遠。那也是人為該寫過的最終篇,他與她也曾嘗試過,再老些時,搭飛機和火車相見,可只是畫蛇添足,徒增多少煩惱。不由自主,他們又說起蹩腳謊言,騙自己也騙別人,說那只是少年時的一個夢。
如今的生活其實早已很幸運,不外乎是結婚生子、恭喜發財,每當他們覺得心滿意足不再貪婪想起對方,神經系統就會觸動一個按鈕,午夜夢迴,墜落在十七歲那年。夢是平行宇宙,每場夢他們都愛慕糾纏,結局都一樣:醒來,枕巾上有淚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