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五日,即中共所謂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大陸有「李某某等十七人」與「陳某某等五十九人」,因舉報「危害國家的行為」,獲中共表彰並賜金。奇怪的是,七十六人的身分都隱在「某某」兩字之後。
按這些「衞國」者不是派往外國的特務,只是一般士庶,獲政府旌表,名字理應榜示通衢,遍告九州,為天下勸。古人說:「義之不立,名之不顯,則士恥之。」那七十六人既有「衞國」之義,正合顯名,怎麼卻似乎引以為恥,不敢以姓名示人。
同樣奇怪的是香港那些共家警察。他們標榜「正大光明」,更獲官家譽為香港的「定海神針」,但是,去年六月開始,他們執勤時一律蒙面孔,隱編號,做警察一如做大賊。此外,他們連名姓都要深藏,於是,上法庭作證,姓名就變做A、B、C等一個英文字母;各區選民登記冊,也要禁市民查閱,惟恐個人底細洩漏。
《宋史》卷三三六載:徽宗年間,奸相蔡京當國,通令各地立黨人碑,把司馬光等君子的名字鐫刻碑上,詆為「奸黨」。長安石工安民被府官所迫,不得不刻石作碑,哭道:「被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於石末,恐得罪於後世。」香港黑警以及大陸那些「衞國」者,自甘助紂,當然比不上長安那石工,卻和那石工一樣,怕姓名見惡於一時,遺臭於萬世。這就是中共功狗的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