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逆權運動展開至今,警方被狠批濫權濫捕,七警案記憶猶新,警員操守惹人質疑,最近短短兩個月便發生六宗警員捲入涉嫌聚賭、自編自導「破案」、襲擊同袍、盜竊及虐兒的刑事案件,多人被捕並停職等候調查。公務員事務局上月曾披露,2019至2020財政年度,截至去年底,警務處錄得95宗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定罪或違反紀律而被懲處的個案,冠絕紀律部隊。
上年度處分95人 冠絕紀律部隊
上月初,公務員事務局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披露,2019至2020財政年度,首九個月公務員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定罪或違反紀律而被懲處的數據,當中警務處有42人被處以正式紀律行動,當中10人被免職、32人分別被處以降級、嚴厲譴責、譴責或罰款;另外53人被處以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訓誡等簡易紀律行動,為最多人違反紀律而受處分的紀律部隊。
事實上,過去亦屢有警員涉及刑事案被定罪的案件,包括風化案、監守自盜、妨礙司法公正等。最轟動要算2008年旺角警署爆出警員強姦案,當時駐守旺角警署的探員梁禮仲,利用警察電腦內的刑事檔案資料,於十天之內誘騙四名少女到旺角警署以查案為名加以非禮,其中一人更被他在警署口供房內強姦。
翌年他被控非禮、強姦及妨礙司法公正多項罪成立,判監12年,之後加監一年,事件令警隊聲譽蒙羞,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在被告認罪後,透過電話親自向案中受害人致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