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近日流傳「粵港澳三地隔離醫學觀察結果互認措施」文件,內容指港澳人員入境內地可豁免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條件,包括已事先曾完成隔離;在隔離後24小時內入境;有七天有效期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等。據報,廣東省衞健委確認該政策屬實,已在執行;但港澳政府均未證實。
衞生署稱正與部門商討
港府周一宣佈接受內地設廠港商申請豁免返港後強制檢疫14天,當日有中小企希望港府與內地商討,放寬港商到內地的隔離檢疫安排。據悉,內地當日流傳一份涉及有關粵港澳隔離政策的文件截圖,顯示港澳相關入境人員同時滿足在港澳已完成14天集中隔離觀察並出具相關證明、在結束隔離後24小時內入境廣東並持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等,可免除入境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廣東省衞健委負責人及部份地市的公安機關接受媒體查詢時,確認該政策屬實,已在執行。
不過,本港衞生署昨稱就粵港澳三地互認檢疫結果的問題,正與相關部門商討。另一方面,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昨表示,現時珠海市政府的防疫政策不變,除非獲豁免,即使澳門居民持有病毒核酸檢測結果也不代表可豁免隔離觀察。羅又表示,由於珠海口岸今日取消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故部份檢測名額會提供給有跨境需要人士,明早9時接受預約,預計每天會有6,000個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