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譴責兆豐罰款700萬

證監譴責兆豐罰款700萬

證監會昨譴責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集體投資計劃方面存在內部系統和監控缺失,處以700萬港元罰款。證監會接獲金管局轉介後展開調查,發現兆豐國際在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期間,向客戶銷售集體投資計劃時,未有實施充足而有效的系統和監控措施,藉以包括妥善地評估客戶的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及對衍生工具的認識;未有就某些基金進行充份的產品盡職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