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真人版續集 - 林夕

《我們與惡的距離》真人版續集 - 林夕

台劇高峰《我們與惡的距離》,關於司法、傳媒、受害者、加害者家屬、精神患者治療政策、社工之苦以至於民意或民粹,一劇集大成寫得有血有肉。

此劇集播出有一年兩年還是年半?最近又再上演真人案例,兇手持刀在捷運殺了查票的警察,然而兇手是誰?是一名精神障礙病患,法官根據這點判其無罪釋放,另加五年強制治療。

以往精障無差別殺人,躲過死刑,也會判終身監禁或服刑幾十年,此案被告殺人而無罪,法官判案遠離民間期望,社會反應當然還是一面倒,該檢討的總是來不及檢討,都在情緒的火頭上。

這次柯文哲竟然也有點值得同情,說了一句還是交給專業吧,又惹人責罵,法官惹出來這股怒氣,所向披靡。

結果,被告保釋金額加碼到一百萬,因為付出不出來,暫時繼續留在監牢。若最後仍然籌不到一百萬,是否要等到上訴二審仍未可知。這加碼保釋金到底是如何決定的,有沒有法例依據?如判殺人犯無罪是按法律行事,法官判案為符合民意而改變決定,對法治也是傷害。

之前小燈泡母親成為「時代力量」的立委後,轟行政院卸責,除老舊法律急需改革,對「精障」患者治療配套、社工人手,以及在醫生藥物的投資等等老問題徹底解決,才是治本之道。

《我們與惡的距離》裏民意沸騰,連帶被燒到頭上的是幫殺人犯辯護的國選律師,這次是負責鑑定報告的精神科醫生。國選律師酬勞由政府負責,收入差很遠,劇中吳慷仁演得動人,為確保法律不只是保護好人,也要保護有善良一面的惡人,確保有公平審訊的權利。

網民沒忘記這經典劇,要求演過辯護律師的吳慷仁對此案表態。吳慷仁終於也忍不住說了:「對於案件的內容,我們知道的有限,頂多在新聞內容中讀到看到,但也只是部分,記者怎麼寫我們就怎麼去理解,而其他的呢?判決書、鑑定報告我們都沒看過……」「想不通是法條的老舊還是法律那對錯的尺總是高高在上?除了重大案件偶爾在判決滿足了社會期盼以外,法律能否改革成健全的模樣,而非安撫人心,我們對專業的認同感又為何薄弱到只有批判與對立?」「只覺得《我們與惡的距離》感覺是不是需要變成一部長壽劇……第二第三第四季……夠嗎?」這不就是真人重演,替此劇加開一套番外篇嗎?連演員都被迫表態,證明《我們與惡的距離》編劇的初衷,並沒有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