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被告摸臉臀如試水溫

女事主:被告摸臉臀如試水溫

【消防總隊目非禮案】
【本報訊】消防總隊目涉嫌於半年間先後在消防處總部、三間消防局及流動指揮車內,觸摸兩名女下屬的腰臀等部位非禮。其中一名女事主形容被告以試水溫方法非禮她,最初摸臉、下巴,跟着摸腰及臀。她不排除有其他受害者,決定供出事件,女上司鼓勵及陪她報警。裁判官裁定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未即時報警 「唔想搞大件事」

Y昨供稱,去年1月22日被告陳耀康(52歲)在尖沙嘴總部帶她走入一房間,談話間伸手觸及她的臉及下巴兩至三下。Y擋開並離開,被告死跟,繼而觸碰她的左腰及臀部。Y說當時感驚慌。她遭非禮後向女同事求救,庭上昨播放錄音對話,Y在錄音說:「佢行咗入嚟撩我,佢冇整我個身,但掂我塊面,我擋擋擋擋擋……」又謂:「佢整我條腰先,再整我pat pat……」Y指:「我頂唔順佢,佢擋住對門,個位好難走,我跨過垃圾桶都要走,佢都跟咗上嚟」。

裁判官問Y為何當時不報警,Y稱只要事件不再發生,「唔想搞大件事」。至去年4月女上司問她工作是否不高興,加上Y知悉另一同事有類似經歷,亦不想與被告於同一更份工作,感覺很不安全,決定講出事件。她否認跟被告有茶水房錢銀的積怨,從無跟被告有爭拗。被告被控三項普通襲擊及六項非禮罪。辯方指被告今日很大機會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KCCC1873/19
■記者袁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