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去年11月發起「曙光行動」三罷及堵路,一名政府部門女文員當天早上在灣仔港鐵站「捐閘」後遭休班督察截查,其間女方企圖掙脫,並戴着口罩咬住督察前臂約一分鐘,最終成功逃去,兩天後被捕。女文員早前承認襲警罪,裁判官香淑嫻昨判刑指,被告為逃脫而與休班督察發生激烈爭執,最終咬傷督察致他脫皮,雖然報告顯示她患抑鬱症,但情況已穩定,毋須接受住院式治療,即使重犯機會微亦不適合判緩刑,終判囚14天。
私了警案 三被告禁足遮打
辯方求情指被告謝穎希(27歲)自幼從內地來港,因學業追不上及與朋輩發生問題,故青春期時便患上抑鬱症,甚至曾經自殘,惟近年已沒發生,現時她定期覆診及服藥。報告亦顯示被告感後悔。辯方透露,被告因本案而遭還柙約兩周,首嘗監牢生活,其間更被停職至內部紀律覆核完畢為止,已吸取教訓,望法庭考慮判緩刑。
另外,今年1月19日「天下制裁」集會當天,學生李旭熙(20歲)、運輸工人陳國榮(34歲)及無業楊皓泓(19歲)涉在遮打花園及長江中心和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並先後「私了」一男一女警員及一名高級督察。三人被控暴動和蓄意傷人等六罪,案件昨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案件至7月30日再訊,准各人保釋,其間須禁足遮打花園一帶及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ESCC2603/19、708/20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