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貴子案 廉署控串謀詐騙

曹貴子案 廉署控串謀詐騙

【本報訊】勤+緣創辦人梁鳳儀及丈夫黃宜弘被指借親友、離岸公司挪用公司資金,目的是不誠實地隱瞞詐騙計劃,但只被證監會民事起訴,此案件的處理方法,明顯與近日開審的曹貴子刑事案有所分別。

根據曹貴子案的來龍去脈,2017年5月「股壇長毛」David Webb揭露50隻「謎網股」,曹貴子擔任執行董事的康宏環球(1019)捲入其中。同年12月,證監會與廉政公署採取聯合行動調查,並在2019年5月控告曹貴子串謀詐騙罪,案件近日開審。

案情指出,曹貴子與他人在2016年至2017年期間,串謀詐騙聯交所、康宏控股、相關董事局及股東,以及潛在投資者,由康宏財務斥逾8,900萬元收購信盈國際;惟曹貴子隱瞞他正是信盈國際55%股份的實質持有人,從中獲得5,000多萬元收益。

民事起訴舉證要求較低

相較曹貴子案,黃宜弘夫婦的案件發生在2010年,距今已經10年,才被證監會作出民事控告,民事起訴的舉證要求其實較低,處理時間理應較作出刑事起訴短。根據案情,梁鳳儀以「借人頭」手法,令上市公司勤+緣購入一批離岸公司資產,她亦是隱藏自己與該批離岸公司的關係,涉嫌挪用公款,從交易中獲利最多逾7,000萬元,案件嚴重性與曹貴子案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