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去年11月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中學生與銀髮族集會,一名15歲少年被指當天向中環港鐵站的出口外牆噴上「我愛PEPE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其後被捕。男童原被控刑事毀壞罪,案件昨再提訊時,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了事,其間他須保持行為良好,並不得干犯或企圖干犯損壞他人財物的罪行,另他須向政府賠償1,000元。
案情指女警去年11月30日下午監察集會期間,發現15歲被告作案。集會結束後,被告當場遭警員截查及拘捕,其後他在母親及律師陪同下接受警誡,保持緘默。
少年認藏棍候判
另外,市民去年9月15日到港島區「自由行」示威,警員在銅鑼灣港鐵站已付費區巡邏時,截查一名15歲少年並搜出他身藏伸縮棍。少年昨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保釋至本月19日判刑。控方原要求充公口罩及手套等證物,遭裁判官質疑與案件有何關係。辯方雖不反對申請,惟裁判官謂:「咁都要合理先得。」最終下令只充公伸縮棍。
案件編號:ESCC700009/19、700004/20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