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扑內地女 侍應囚37月

磚扑內地女 侍應囚37月

【本報訊】已婚年輕侍應透過朋友飯局,認識比他年長約四歲的內地女子。兩人飯後在西貢海旁飲酒聊天,侍應聲稱親吻女方示愛時遭咬耳反抗,一時鹵莽失控下拾起磚塊,狂扑女方頭臉至昏迷,令她臉部重創。侍應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法官昨判刑時認為被告與事主素不相識,只因事主拒絕其性交要求,便對手無寸鐵的女事主施毒手,更不斷襲擊其頭部,殺傷力甚強,行為完全不能接受。法官透露,事主已毀容,臉部留下明顯傷疤,最終判被告監禁37個月23日。

被告伍康華(24歲)早前承認於前年12月20日,在西貢翠塘路嚴重傷害持雙程證來港的楊曼曼。

官:專襲面部須加刑

法官指被告以磚頭毆打事主頭部,令她暈倒,施襲次數達10至15次,造成事主面部重創、骨折,頭皮及頭部亦受損。事主接受手術後,留醫16天才能出院,可見傷勢十分嚴重。其醫療報告顯示被告特意朝她的面部施襲,法官明言此乃加刑因素。

法官續指,案發後逾半年,事主臉龐仍留有明顯傷疤,被告的行為必然導致事主有心理陰影;若事主不能進行整形手術,一定無法釋懷。

法官表示,被告雖然認罪,亦配合警方調查,惟他一度謊稱是別人襲擊他在先。被告事後曾向事主賠償,惟法官認為在法律上而言,被告理應作出賠償,由於不想大眾誤認為被告能以金錢換取自由,故不會就此舉給予很多刑期扣減。
案件編號:DCCC538/19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