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方已通知各大影片平台及影視公司,盡量不用香港、台灣幕前幕後人員,若沒有表態是「愛國者」、「護旗手」,更加不獲聘用。為配合官方嚴苛打壓,在簽署買賣版權合約時增加一項條款,指明參加演出的港台藝人,須「保證10年內不會因政治取向遭大陸封殺,如有違約,影片平台有權追討賠償」。
新合約條款層層加壓,到頭來想在大陸「撈」大賺人仔的藝人,不止跪低還要趴低,強調愛國愛黨,絕非港獨份子,保證政治立場正確,以換取謀生、發財機會。
自佔中、反送中等逆權運動開始,大陸對香港演藝界已不斷發動文攻武嚇,大陸藝人更集體宣誓效忠共產黨,而且拍片作證廣作流傳。「限古令」、「限薪令」、「限韓令」、「限籍令」……還有「限獨令」──但你是否港獨台獨,原來由面目模糊玻璃心的網民狂轟濫炸「制定」的,一不小心遭整治,砸飯碗。如今更白紙黑字「10年保證」,怎能虛與委蛇?
「愛國愛黨愛人民(幣)」不是終身信仰嗎?怎麼會有「賞味期限」?門檻太低了!豈容港台偽人埋沒良知作出短期妥協來撈油水?應該永遠封關鎖國嚴禁文化藝術交流,一於自拍自看自娛自樂自洗腦,免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