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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聲明批公民黨郭榮鏗拖延選出內會主席,中聯辦更自行「釋法」稱不受《基本法》22條規管,有關說法遭法律界強烈質疑。新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上周回應相關爭議,力撐兩辦但未交待有何法理依據,香港大律師公會日前去信曾國衞,就22條爭議提出五條問題要求解答,包括要求解釋中聯辦聲稱對特區政府有監督權的法理依據從何而來。有立法會議員指,港府根本「無人識答」,但為配合北京全面管治,只好「翻箱倒櫃咁去搵說法配合」。
記者:許偉賢
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等先後撐兩辦有監督權利,惹來法律界譁然。大律師公會早前已發聲明,稱兩辦應受22條約束,不能干預港務,又指兩辦就監督權說法違反《基本法》。
批評曾言論無根據
大律師公會本周一再就22條爭議去信曾國衞,指政府早前推翻中聯辦受22條約束之說,令公會及市民大感驚訝,遂提出五問要求曾國衞回應,包括中聯辦若不受22條約束,根據甚麼法律基礎運作?功能為何,權力是否受到限制?
中聯辦所謂的「監督權」,公會要求政府交代到底何時開始,涉及的範疇是甚麼?若兩辦對特區政府有監督權,與《基本法》第48(2)條指特首是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有否牴觸?
公會更指《基本法》有條文保障一些機構獨立不受干預,包括廉署及司法機關等,兩辦所指的監督權會否引伸適用至相關機構?中聯辦的監督權會否涵蓋律政司,此舉會否違背《基本法》第63條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議員:政府為配合亂答
公會強調,曾國衞應就相關法律原則及條文向公眾交代,指重要的憲法問題受威脅時,任何無根據的斷言都不可接受。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政府根本「無人識答」有關《基本法》22條的爭議,因回歸以來中聯辦一直受22條約束,但現在北京要全面管治,政府就「翻箱倒櫃咁去搵說法配合」。
楊岳橋又指出,爭議中兩個關鍵問題,政府至今未能回答,包括到底所謂「監督權」從何而來?界線在哪?包括是否代表中央對特區政府的施政有權否決,而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正正帶出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