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週刊》兩名記者昨午在清水灣碧水新村被警方帶走,其中一名警長曾指罵記者:「你知唔知下面住咗好重要嘅人物?你知唔知嗰個係陶輝?」據了解,該村物業大多為寮屋或牌照屋,按法例登記人不能更換、也不能轉租及轉售,未知陶輝以何資格居於上址。
花園疑霸佔官地
根據公司註冊資料,陶輝與Dover Phyllis Mary及Dover Simon James於2018年在香港創立私人公司「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陶輝至去年底仍持有六成股份,申報地址為清水灣碧水新村單號屋。
據其網頁資料,該公司售賣冷氣系統的電壓穩定器,在英國及香港均設有公司,去年11月再提交周年申報表,陶輝亦繼續申報碧水新村的地址。本報去年下旬曾接獲報料,指該物業由陶輝租住,惟一直未能證實。據記者觀察,涉事單號屋連天台共三層,每層面積約350呎,外連約500呎的小花園,門口及花園位置均設有閉路電視。據了解,碧水新村的物業大多為寮屋或牌照屋,上世紀60年代批予受颱風影響的居民登記居住。
翻查地政署地段索引圖,村內大部份住屋、包括陶輝報住的單號屋位處於「短期租賃/政府土地牌照/臨時政府撥地」範圍,並不是私人土地或物業;根據法例,寮屋或牌照屋的登記人不能更換、也不能轉租及轉售。另外,該屋以圍欄劃出的花園,有約三分一範圍、即約百多呎超出地段索引圖的撥地範圍,花園的入口大閘亦架設於官地之上,有霸佔官地之嫌。
寮屋管制政策列明,已登記寮屋並無土地合法業權,公眾人士不能購買或租用;如寮屋被非登記人佔用,該屋的登記紀錄會被取消,政府亦會對涉事構築物採取執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