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嘉銓:市民聚太古有共同目的

郭嘉銓:市民聚太古有共同目的

【本報訊】警員周日以違反限聚令為由,闖入太古城商場驅散在場人士。對於獨自閒逛者亦被警誣蔑違反限聚令,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辯稱,難就「一個半個」個案評論,但在商場唱歌和叫口號者明顯有共同目的,「冇必要呃自己啦,佢哋真係為咗共同目的喺度」。律師何旳匡指出,限聚令沒有列明聚集的定義、距離或時間,公眾容易「踩地雷」。

拒回應牧師獨逛被誣告

太古城居民袁天佑牧師周日獨自逛商場,卻被警誣告違反限聚令,他查詢原因,卻遭回應「我話犯咗就犯咗!」郭嘉銓昨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時辯稱,限聚令屬新法例,定義「共同目的聚集」需視乎個案,並稱當日有人響應號召到商場唱歌和叫口號,明顯是有共同目的,「冇必要呃自己啦,佢哋真係為咗共同目的喺度」。

被問及袁天佑個案,郭即推搪自己不在場,難就「個別、一個半個」個案回應,並指當時有幾百人在場,現場有集會進行,警方接報才進入商場。當日有警員在東區區議會副主席趙家賢前摸耳,疑嘲諷他失去左耳。郭嘉銓稱,警方已收到相關投訴,故不作評論,難揣測個別警員的動作目的。

特首林鄭昨稱限聚令公佈之初,已以共同目的原則解釋,稱各自上班和出行的人士即使一起排隊上巴士或乘升降機亦不算有共同目的。食衞局長陳肇始表示,限聚令立法原意是避免多人聚集,警方執法時須視乎立法原意及條文。食衞局副秘書長陳偉基補充,群組聚集是指一群人為共同目的而聚集,但仍要視乎聚集是否預先有組織、聚集人士有否互動、聚集是否一息間出現等。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在港台節目指,限聚令沒有清晰列明聚集的定義、距離或時間等,引伸出不少灰色地帶,令公眾容易「踩地雷」。舉例指,四人在同一個球場靜坐,各自距離超過百米,便不應受禁止。他亦質疑商場很大且多層,若只有某個地方出現聚集,場內其他人士是否亦會成為參與者而被趕走。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質疑警方就限聚令說法未能令人信服,警員以「拉咗先算,有咩同個官講」的態度執法,自行演繹法例,絕不可取。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