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傳媒】
【本報訊】《壹週刊》兩名記者昨午採訪涉及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Rupert Dover)的不當行為,突然殺出四輛警車共12名警員進行截查,以遊蕩罪名押返警署,警方多番查問採訪內容,同時影印記者的筆記簿。《壹週刊》編輯部嚴厲譴責警察濫用公權力,打壓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質疑警方執法有濫權之嫌,批評警方翻閱及影印採訪資料事態嚴重、損害新聞自由。
記者:陳珏明
被警方無理拘捕的《壹週刊》文字記者及攝影記者,獲釋後向本報透露,當時正就牽涉陶輝不當行為作調查報道,在清沙灣陶輝寓所附近訪問相關人士及拍攝附近環境,即完成採訪各自離開,但文字記者在巴士站候車時,一輛警方衝鋒車突然趕到,三至四名警員把他包圍,較遠處的攝記見狀立刻跑前拍攝,同時致電該同事不果,其後亦被警員截查。
指涉遊蕩罪扣手銬拘捕
文字記者稱,警員包圍他後,即以懷疑他犯法,向他搜身及搜袋,又檢查其記者證及其他證件,並沒收其電話;不久後,另一衝鋒車及兩輛警方私家車駛至,最少共12名警員到場,他已表明身份及解釋正在採訪,但警員沒有理會,兩人被警方以遊蕩罪拘捕,他更被鎖上手銬押上警車,帶返將軍澳警署。
扣查期間,警方曾查看攝記的拍攝資料,多次查問記者調查報道的內容,又不理記者反對影印其筆記簿,有警員說:「我睇你本簿就冇侵犯到你,但你影人屋企就侵犯人哋。」記者強調採訪期間沒有進入私人土地,亦沒有偷拍屋內情況,「現場有個警察問過:知唔知呢度住咗個好重要嘅人叫陶輝,唔知佢想暗示乜。」
警員核實二人身份之後,改稱現場曾經發生爆竊案,調查後相信兩人與事件無關,把兩人無條件釋放,但稱案件交CID繼續調查。《壹週刊》律師到警署協助二人。
《壹週刊》編輯部傍晚發聲明,嚴厲譴責警察濫用公權力恐嚇記者,斥警方意圖阻礙記者調查及揭發警隊高層醜聞。社長黃麗裳透露,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致電核實記者身份,並透露是接獲一名居於該處的菲律賓女傭報案稱有可疑人士拍攝,警方才到達現場。她又稱,是次報道涉及陶輝,將於周四刊出,她強調《壹週刊》會如常報道,未被嚇怕。
警索新聞材料 須申交出令
記協主席楊健興回應事件稱,傳媒在公眾地方合法採訪,警方無權過問,遊蕩罪名拘捕更毫無理據,由於事件涉及警方高層,動用不合比例警力,有針對記者及濫權之嫌。至於向記者查問調查內容及影印筆記簿,他批評做法嚴重侵害新聞自由,「記者採訪簿係敏感資料,新聞工作者要保護消息來源,執法人員唔可以隨便查閱,睇已經好大問題。」
記協、攝影記者協會及壹工會均譴責事件,並要求警方公開解釋,記者在公眾地方採訪,並已表明身份,為何警務人員仍以遊蕩罪作出拘捕?三個組織批評指警方無權查問記者的採訪目的及內容,記者的正常採訪工作亦絕不應受任何干擾。記者的記事簿及相機內有新聞材料,如執法人員要查閱有關新聞材料,須根據法例向法庭申請「交出令」(production order)。三個組織促請警方嚴肅跟進、盡快交代,並交還所有非法取得的新聞材料及道歉。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稱,接獲市民報案趕往現場調查,基於合理懷疑有人犯案而作出拘捕。經調查及澄清事件後,已經即時採取適當行動,釋放相關人士,但未有回應有否及為何影印記者的採訪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