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零法理撐西環治港回應「港官是否一直錯解22條」:好難答

鄭若驊零法理撐西環治港
回應「港官是否一直錯解22條」:好難答

【兩辦干政】
【本報訊】中聯辦早前自行釋法,聲稱不受《基本法》22條規管,對香港內部事務有監督權,港府更全面「跪低」接受,引起社會及法律界譁然。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開會,民主派立會議員連環質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但她始終無法交代有何具體法理依據,授權中聯辦對香港有監督權、以及不受《基本法》22條規管,只說「靜靜地睇就可以理解」,至於港官是否一直錯誤理解《基本法》,鄭同樣不敢正面回應,只說:「好難回答。」
記者:林俊謙

鄭若驊昨於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中,遭民主派圍攻中聯辦自稱不受《基本法》22條規管,可監督香港內部事務問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批評,鄭作為律政司司長,面對《基本法》22條的爭議時,未有出來澄清,又質疑中聯辦是否「冇王管」,鄭隨即發言力撐中聯辦說法,指《基本法》22條第二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港設立部門須港府同意及北京批准,而中聯辦前身為新華社香港分社,早已經存在,故不需得到中央批准及港府同意,又指中聯辦是國家機關,仍需按國家憲法第5條遵守一切法律。憲法第5條寫明中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但有關條文並未寫明國家機關必須同時遵守《基本法》及香港本地法。

鄺俊宇及張超雄質疑中聯辦聲稱不受《基本法》22條規管沒有法理依據。

無法交代監督權條文出處

工黨張超雄隨即質疑,鄭明顯是扭曲《基本法》配合中聯辦,令中聯辦可不受《基本法》規管,鄭稱並無說過中聯辦「超越基本法」,並指中聯辦在港仍要守法,張之後發言再追問監督權來源,鄭堅持中央有權就香港事務表達關注及「監督」香港,但仍未回應所謂「監督權」條文出處,張隨即質疑「係咪指吓個鼻話代表中央就可以?」

公民黨楊岳橋追問鄭若驊何時知道《基本法》22條並不適用於中聯辦,是否指過去多年的政府官員都是錯誤?鄭拒作交代,只稱「只要你識法律,你應該會知」,至於港官是否一直錯誤理解,鄭就表示「好難回答」,又以「唔知以前每一個人講嘅每一句嘢」為由,拒絕交代為何過去政府官員就《基本法》22條說法有所不同。

會後鄭再次向傳媒解釋22條問題,除重複之前說法,不否認政府對《基本法》22條理解出錯,指該文件是「要成份咁睇」,就有關監督權等,鄭指中聯辦作為中央在港的代表得到授權,一定會就香港事務表達關注和「一定會監督」。

有記者再問港府是否需要提請人大就第22條釋法,鄭表示不用,呼籲大眾「靜靜地睇吓」,指中聯辦是代表中央的機構,並不是所屬的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