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生潛逃 官發拘捕令

兩男生潛逃 官發拘捕令

【本報訊】九龍城裁判法院昨早處理10宗反送中示威相關的再提訊案件,涉及20名被告。其中兩名獲准保釋的16歲男生缺席聆訊,包括曾稱被警員逼唱《願榮光歸警察》、被控縱火的越南籍學生。辯方透露,越南籍被告上周三離開宿舍後失去聯絡,並退出了與律師及社工溝通的WhatsApp群組。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向兩人發出拘捕令,明言拘捕後不准保釋,須立即帶到法庭處理。

一人為越南籍

16歲越南籍黃姓學生,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與林小雄(20歲)在旺角警署外企圖縱火,並在住所藏有燃燒彈。案件去年10月首次提堂,黃遭還柙兩個月才獲准保釋,控方昨原定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由於黃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待警方尋找他。

另一名缺席聆訊的16歲曾姓男生,他被控於去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與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和縱火。辯方透露,被告父親早上見過被告,被告聲稱會到法庭,惟及後不見蹤影。
案件編號:KCCC2419、2544/19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