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香港法官的高尚情操 專欄作家 - 古德明

新香港法官的高尚情操 
專欄作家 - 古德明

去年十二月,立法會民主派議員區諾軒因選舉之前「選舉主任犯錯」,被法庭褫奪議員資格;今年四月,又因當議員時曾以擴音器與黑警說話,被法庭判定為「聲音襲警」,聞判慘然說道:「法治害我。」他錯了。香港哪裏還有法治。

今日香港的法庭,已變成政治法庭,判詞往往有如效忠於黨的誓詞。二零一四年六月,裁判官李紹豪稱讚被告倪志榮持五星旗打傷反暴政者,說他「關懷社會」。二零一七年八月,法官楊振權重判和平反暴政者十六人入獄,還說:「今天,社會歪風瀰漫,以『違法達義』為號召,肆意犯法。」今年四月,法官郭偉健更進一步,同情被告洪震持雙刀連斬三名反暴政者,說他「情操高尚」,還宣佈反暴政運動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活動」,於是輕判洪震入獄三年零九個月,渾不管有被斬者幾乎喪命,肺部終生受損。

除了藉判詞向黨輸誠,新香港法庭對反暴政者判刑更是唯恐不重。去年十一月,少女畢慧芬只因掘起路面磚頭,並在街上焚燒紙板,就被法官練錦鴻重判入獄三年零十個月。又有個十五歲孩子原本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卻把罪名改為更嚴重的「有意圖而管有攻擊用武器」,於是那孩子只因有一支觀星筆,就被判囚半年。今年二月,兩個少年被控「襲警」,裁判官杜浩成竟然問控方:「怎麼不加控非法集結?」

此外,法庭之上,偽政府從來許勝不許敗。例如高等法院本來裁定黑警未得法庭手令,不得擅自查看被捕者手機內容,黑警上訴,上訴法庭今年四月二日即判黑警得直,可便宜行事。又高等法院本來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偽政府上訴,上訴法庭四月九日即改判合憲。又有少年羅敏聰者,因損毀五星旗,本來判處服務社會二百小時,律政司求覆核,上訴法庭四月二十四日即改判監禁二十日。而偽政府之所謂敗訴,更是雖敗實贏。例如民主派周庭二零一八年被褫奪參選立法會資格,中心不忿,訴諸法庭,竟然得直,但偽政府絲毫無損,法庭卻乘機出手對付代周庭參選的區諾軒,去年十二月,取消其議員席位。

總之,香港法庭今已成為中共式政治法庭。明年將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張舉能說過:「終審法院無權宣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違反《香港基本法》。」換言之,中共違反《基本法》都是合法的。區諾軒不會認為這就是「法治」吧。

在舊中國,皇帝所作所為,不一定合法。《隋書》卷六十二載:文帝曾對一郎官用刑過當,黃門侍郎劉行本面諫,文帝掉頭不顧。劉行本說:「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聽?臣言若非,當致之於理(把我交司法部門處置),以明國法,豈得輕臣而不顧也?」他把笏板放下就走,辭職不幹,文帝連忙挽留,斂容稱謝。今日香港法院連一個劉行本都沒有,香港小民對之還能有甚麼期望。
古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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