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風雲】
【本報訊】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去年7月7日晚上,在旺角警方暴力清場時到場調停,他其後被指以大聲公敲打警員的盾牌,並因發出的音量太大而損害在場警司高振邦的耳朵。案件經審訊後,區諾軒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昨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在庭外直言:「法治不彰,我區諾軒肉隨砧板上,就係例子。」他會就定罪提出上訴。
區諾軒於庭外強調自己無罪,「因為我唔相信,一個完全冇身體接觸嘅案件,可以構成襲警」。區諾軒續指對他而言本案只是第一單,「仲有第二單、第三單,或者又唔知邊日,又上門拘捕我,不斷被捕,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生活,令我每日生活於惶恐之中」。區諾軒說已超過他可承受的限度。
盼趕及9月赴日進修
控罪指被告區諾軒(32歲)去年7月8日凌晨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裁判官接納被告態度合作及有悔疚,聽取感化官的建議後,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求情時指,區諾軒的社會服務令報告相當正面,此案與一般襲警案不同,區是為了取得警方關注,作為雙方溝通的橋樑,履行其區議員的責任才會犯案。區沒有對事主作出任何實質傷害,重犯機會非常微。辯方指,區已知曉要引起警方注意及使用揚聲器的限制,他已不再是區議員,將到日本修讀公共行政博士課程,打算完成服務令後,趕及9月開課。區諾軒欲透過進修增廣見識,再回來服務社會,望裁判官判處較輕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接納涉案警員關志豪是因為區諾軒的行為而感到驚呆,故沒有驚慌反應。當時區連續敲打關的盾牌,又呼喊「毅進仔」等貶義字眼,其神態、聲線等行為足以令關憂慮。區諾軒明知關只是警員,沒有權力決定是否停止推進,卻仍作出針對性的行為。
裁判官又指,控方已排除警司高振邦的耳朵受損是因其他原因,例如工作環境等造成,其他前線警亦沒有出現像高一樣的病症,足證是區的行為引致高受傷。
高振邦形容區當時不斷叫囂並追着他,梁官認為高的供詞沒誇大失實,當高表示「唔好嘈住先」,已充份表達區的行為不在其容許範圍內,區卻回應稱:「點解唔好嘈,我有權嘈!」證明區的行為屬惡意及罔顧他人。裁判官終裁定區兩罪成立。
案件編號:KCCC25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