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亞洲攀岩界位列第一及世界排名第八的香港頂尖攀岩選手黎志偉,2008年在長洲太平清醮搶包山中以十秒極速攀上包山頂奪冠,榮膺「包山王」。2011年他遇上車禍,被兩車撞致下半身癱瘓。黎早前入稟高院向兩名司機索償,法庭昨裁定兩司機要為意外負責,惟黎亦有疏忽,故只能獲得75%賠償,最終判黎可獲逾1,632萬元。
記者:蔡少玲
37歲原告黎志偉,兩被告分別為唐洪國與徐紹輝。車禍發生於2011年12月9日。原告一方指,黎當時駕駛電單車沿屯門公路向西行,突遭首被告的私家車從後撞倒,黎被拋出車外,再遭次被告駕車撞倒。首被告承認曾在事件中撞倒黎,但指是黎突然切線才造成意外,認為黎對事件有責任;而次被告則否認撞倒黎。
法官在判詞中指,首被告因在案發前飲過酒,事發後半小時所做的酒精呼氣測試亦證明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在酒精影響下未能及時反應,結果撞倒黎。而隨後駛至的次被告亦因沒有留意路面情況,將倒地的黎再次撞倒,故兩人要對車禍負責。
官指需負1/4責任
不過法官認為,黎對意外亦有責任,他當時雖已減速才由二線切入三線,但他沒有顧及後方情況;倘若他當時稍為右望,便知有車正高速駛至,就可避過車禍,故他要承擔25%的責任。
黎志偉因當日的意外,造成多處骨折,脊髓損傷導致下半身癱瘓,要以輪椅代步。他亦有骨痛、尿道感染,出現失禁問題。骨科專家認為,黎有可能因病情影響壽命。
法官指,雖經歷嚴重創傷,但黎仍十分堅強。事發五年後,黎在他人的協助下,能連人帶輪椅拉上獅子山,逾40位朋友、學生和攀石教練見證壯舉。黎又將經歷拍成電影《獅子山上》,以描繪「獅子山精神」。法官自言未看過該部電影,但讚揚黎作為世界一流運動員,仍擁有克服障礙的巨大決心。
法官形容,黎是一位天生的運動員,2000年18歲便已登上國際攀石冠軍,之後數年更躍升為世界頂尖專業攀石手之一,贏了無數獎項,2006年開展教練工作。攀石生涯不但為他帶來香港精英運動員的成就和滿足感,亦帶來經濟收入。黎與妻子原本計劃生育兩名子女,但今次意外打斷他們的計劃,連運動員生涯亦告結束,當時黎未滿29歲,後來連教練工作亦要停止,影響收入。
黎在訴訟中要求配置俗稱「機械腳」的機械義肢,同時要求因應黎使用輪椅需要租住較大居所。最終法官經評估及扣除黎要負擔的25%責任,他實得賠償額約為1,632萬元。
案件編號:HCPI12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