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河水若然不犯井水,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肯定不會被指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更肯定不會被北京炮打施壓要被DQ。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強調港澳辦與中聯辦肯定是《基本法》22條規管機構之一,指中聯辦自行「釋法」明顯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監督權」之說更是無中生有,她斥兩辦連日發炮有高調干預以至向三權施壓之嫌,強調中聯辦及港澳辦必須克制,免損香港的高度自治。
針對港澳辦與中聯辦連日多次發稿,評論立法會內會主席選舉及《禁蒙面法》案上訴、支持警方拘捕民主派人士、指控郭榮鏗違法,及對第22條作新解釋。陳方安生回覆本報指,《基本法》第22條是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關鍵條文,清楚約束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無一部門例外,因此兩辦也肯定受22條規管,直指兩辦連日發炮評論香港內部自行管理的行政、立法、司法事宜,有高調干預以至向三權施壓之嫌,違反《基本法》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促兩辦克制免損一國兩制
2000年1月新華社香港分社易名中聯辦時,國務院發出的公告所列的中聯辦五個職能,未有提及對香港有監督權,陳太強調,公告並指中聯辦及其人員將嚴格遵守《基本法》和當地的法律,依法履行職責;時任中聯辦主任姜恩柱當時亦表示,中聯辦與香港特區並非隸屬關係,不會干預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又指出不會成為香港第二個權力中心。
陳太直斥:「中聯辦『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監督權』之說是無中生有,超越當年中聯辦成立的職權範圍」。她強調,兩辦必須克制,信任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及公務員處理香港內部事務,避免予人治港太上皇的觀感,以免傷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記者許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