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智多謀的曾鈺成,其口齒便給向來是親共派之首,比網上國家領導人高明得多。日前他終於出手,撰文為「兩辦」辯護,羅列資料,條分縷析,論證「兩辦」不受基本法第22條束縛。這是中共陣營破解第22條的芸芸論述中,我見過最高水平的詭辯代表作。
對於曾先生的鴻文,我不打算反駁。為什麼?打個比喻:假設基本法是一張鈔票,現在非建制法律派的反應,是對中聯辦說:「你已撕掉鈔票一角,再撕下去就不能用了,黏貼還原好不好?」中聯辦則聳聳肩說:「我沒撕,它一開始就缺角,這是中國特色鈔票。」中聯辦到底有沒有撕毀鈔票呢?我的回應跟《亂世佳人》奇勒基寶對慧雲李說的最後一句話相同:"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指出這是偽鈔。而證明那是偽鈔的,哈,是中聯辦以及一眾為中聯辦辯護的人,包括曾鈺成。撕銀紙和印偽鈔,何者罪名較重?有常識的人都看得出。
基本法頒布三十年,「中聯辦受第22條規管」之說深入民心,連特區政府亦如是解,鐵證如山不容抵賴。政府在本月18日晚至19日凌晨三改新聞公報,把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機構改成「不是」,即表示政府本以為「是」。2018年6月13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說:「我們相信中聯辦會一如既往,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訂明,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2007年1月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編號CB(2)898/06-07(02)文件指,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機構。據此,我有三條問題,懇請曾鈺成賜教:
1、以上「謬論」橫跨數屆政府十多年,不能推說雙目失明看不見,既然中聯辦有「監督權」,看見政府明顯扭曲基本法,為什麼沒履行監督職責,馬上澄清,反而別有用心,誤導大眾?
2、中聯辦代表中央政府,那麼中聯辦刻意隱瞞事實,即表示中央政府存心欺騙,對不對?
3、假如中聯辦今天的說法是錯,他們就違反基本法。假如中聯辦今天的說法是對,就是官方認證基本法乃騙局。聰明的曾先生,請問他們今天到底是對,抑或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