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跪了不夠還要舐 奴才的基本法 - 李平

蘋論:跪了不夠還要舐 奴才的基本法 - 李平

港澳辦、中聯辦批鬥郭榮鏗,更肆意閹割《基本法》22條,自封香港太上皇,有釋法權、監督權、指導權,特府官員、親共政客齊齊附和。林鄭月娥、鄭若驊、葉劉淑儀、湯家驊、曾鈺成、譚惠珠、譚耀宗、李慧琼,一個個跪了不夠還要舐,每提一個姓名都令人作嘔,如果要重複他們的言論,將讓讀者至少嘔多一個星期。《基本法》由小憲法演變成授權法、垃圾桶和兲朝法,再次驗證香港官場的基本法就是舐共,如果不是這幫奴才又跪又舐,一國兩制豈會如此加速消亡?

小憲法 被斥港獨心態變授權法

早有輿論指出,中國官場奉行的三大「基本法」(領導的看法、領導的想法、領導的講法),在香港官場演變成舐共基本法──決策緊跟中共看法、行事緊跟中共想法、說話緊跟中共講法。至於《基本法》未如《中英聯合聲明》一樣,被中共公然以過時文件宣佈作廢,不是有礙國際觀瞻,而是可以打着法治的幌子,肆意加減,還有比它更方便的統治工具嗎?

《基本法》在1990年完成立法後,一度由中國學者到香港各界都以「小憲法」相稱,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也說香港擁有一部「成文小憲法」。如果套用中共的政治術語,《基本法》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就是以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為中心,前承《中英聯合聲明》、後續50年則可視為這部小憲法的兩個基本點。

然而,香港主權移交10年後,2007年在紀念《基本法》實施10周年座談會上,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首次提出《基本法》的兩個「基本點」是中央授權、行政主導。《基本法》變成了授權法,小憲法後來被指有損中國憲法的地位,《人民日報》更批判「小憲法」之說是港獨心態,斥之「把香港視為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

此後,《基本法》成為包裝中共看法、想法、講法的工具,無中生有地出現行政主導論、特首篩選論、莊嚴宣誓論等政治垃圾,只要蓋上全國人大的橡皮圖章,就可以變成供香港法院執行的法律。《基本法》變為垃圾桶,還美其名曰「依法行政」。

始料不及的是,中共現在連藉全國人大釋法過橋也懶得再做,港澳辦、中聯辦自行解釋《基本法》22條,把自己獨立於中央政府所屬部門之外、不受22條規管,以致林鄭政府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追不上車,要一日三易稿,才把兩辦從被22條中撈出來。

兲朝法 條文不變內容可加可減

一部法律,條文不變,內容如此可加可減,真的是太有中共特色了,《基本法》由香港小憲法、授權法、垃圾桶,正式淪為兲朝法,其中心是朕即國家朕即法,兩個基本點是法律姓黨、香港姓黨。香港那些以舐共為基本法的高官、政客,跪迎兩辦聖旨不足為奇,但被強暴還要自認對聖旨理解不透而道歉、被套上緊箍咒還要叫爽,又豈止是一個賤字所能形容。

《基本法》已成為擁立兩辦為太上皇的兲朝法,曾國衞昨日所謂真心擁護《基本法》的標準又是甚麼?上屆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問的是支持或反對港獨問題,9月立法會參選人,如果不擁護兩辦為太上皇就要被DQ嗎?聶德權昨日所謂公務員按《基本法》享有集會自由,但要維護政治中立,你一晚可為《基本法》22條發三稿作三種解讀,如此舐共何來政治中立、何來《基本法》權利?所幸,香港人已覺醒,不懼中共、港共的打壓而砥礪前行,「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李平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