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早前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控告他們去年參與沒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更豪言「唔想俾我拉就唔好犯法」,但原來有人犯法後卻不會被捕。翻查資料,去年11月大批市民在元朗參與撐警遊行,其間佔據馬路,警方當時已承認從無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無說明會否追究。事隔五個月,本報再查詢事件,警方仍拒答會否拘捕參與者。
自稱「東江縱隊」
早前被捕的李柱銘、吳靄儀及黎智英等人,被控去年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意即他們參與一些不獲不反對通知書或警方已表明反對的遊行。鄧炳強強調警方執法時只看證據,不會理會被捕人士背景,「犯法就會拉」。
資料顯示,去年11月14日近百名自稱「東江縱隊」成員在元朗舉行撐警遊行,一度佔據馬路。他們高舉標語,沿途高呼「支持警察」、「開槍有理」,有人開咪呼籲市民加入,有參與者則說「知唔知點解呢度無速龍?因為我哋係最惡最大,所以唔使速龍」。其間曾有警車及警員在附近出現,但沒執法。
根據《公安條例》,超過30人公眾遊行必須事先知會警方,警方不反對下才可進行,否則即屬違法的未經批准集結。警方當時回應指,撐警遊行主辦者事前未有知會警方,亦沒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已發出警告,但沒正面回答會否拘捕違法人士。
事隔五個月,本報再查詢事件,警方仍然拒回答有否拘捕或檢控當天的遊行人士,只重申警方會考慮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包括當時遊行是否和平有序、對其他市民造成的影響等,若有證據會跟進。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