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四日,《香港基本法》頒布滿三十年,香港偽長官鄭月娥在報上發表《毋忘初心》一文說:「二零一九年,香港公眾遊行、集會超過一萬一千次,十倍於一九九七年,足證市民所享自由有增無減。」其無恥誠至矣,極矣,無可加矣。
去年,鄭月娥欲強行修訂《逃犯條例》,藉中共法律剝奪港人自由,港人奮起反抗,集會、遊行於是無日無之,這和一九九七年怎可同日而語。當年港督彭定康深得民心,市民根本不會抗議其施政;其後偽長官董建華治港,一時未敢太過乖違舊例,市民自然也少上街抗議。鄭月娥今天把港人在暴政之下的掙扎,當作「自由」的指標,難怪中共也說中國人權勝於美國:中國大陸的民變,每年都以十萬計,西方民主國家那有這麼多「自由」。美國那個什麼自由神像,看來要按鄭月娥的嘴臉重塑。
《笑府》卷五有一個故事:「和尚私買蝦食,蝦在熱鍋裏亂跳,乃合掌低聲向蝦曰:『阿彌陀佛!耐心,少時紅熟,便不疼了。』」這和尚之無賴,顯然不及天主教徒鄭月娥。鄭月娥會低頭祈禱說:「蝦兒跳躍,可見在熱鍋裏更加自由,更有活力,阿門!」
不過,無論這婦人怎麼說,據自由之家最新評審,香港公民自由日削,只能算是個「局部自由」地區;據全球公共政策研究所評審,香港學術自由已降至C級;而香港過去二十五年的「全球最自由經濟體」頭銜,也已被美國傳統基金會褫奪,改贈與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