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本法第22條的辯論,我認真研究了各方意見,感想只有三字:伏,已,中。
如果你決不面對「一國兩制」的劣根性、不承認基本法是「公就佢贏,字就你輸」的老千局,還叫什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呢?近日這場基本法大辯論,國家隊即使不贏,也有辦法在字面上立於不敗之地。以下我談談中共的論據。
基本法第22條第一款是:「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第二款是:「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請留意兩串關鍵字:「中央各部門」(departments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和各部門下的「機構」(offices)。然而根據國務院2000年1月15日發給香港政府的通知,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機構」。按字面解讀,中聯辦不是「部門」,亦非中央屬下部門在港設立的機構。看懂嗎?
我指出這點,當然不是替中共辯護,相反,我只想明確告訴各位:共產黨三十年前已埋下這炸彈,處心積慮不引爆,就是留待將來妖氣畢露時,才炸你一個措手不及。所謂中聯辦,說穿了就是共產黨植入基本法的病毒,像武漢肺炎,可以在一夜間顛覆所有秩序,摧毀一切常態。如果香港人不承認這點,你跟年頭那些不相信有疫症的武漢人,又有什麼分別?
你可能說:「如果第22條這樣解,為什麼一直沒有人講?」答案很簡單:共產黨想陰你吖嘛!要成功植入這個病毒,必須連特區高官也蒙在鼓裏,所以連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也不知道。如今中共狗急跳牆,要引爆這病毒,代價不過是犧牲一個奴才聶德權,抵到爛啦。
「兩辦」口口聲聲「監督」香港,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走樣,我們聽了固然反胃,但妖魔鬼怪既自願現形,還不介意在各位面前張牙舞爪,香港人即使不燒幾張陰司紙打發它走,也是否應該展示最基本的禮貌,循例講句「得啦得啦,知你叻啦,知你係鬼啦得未呀」?世界巨變,地火明夷,希望各位扣好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