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置業享特權慳稅億元

新民置業享特權慳稅億元

【本報訊】新民置業被外界認為是中聯辦之子公司,然而新民置業法律上並非由中聯辦持有,只是由多名中聯辦官員擔任董事及股東,架構與一般私人公司無異,卻獲豁免逾億稅款,政府更未曾解釋新民置業特殊地位及免稅理由。

非由中聯辦持有

財庫局回覆立法會財委會查詢時稱,上一個財政年度,中央人民政府駐港機構或其子公司在港買入22個物業,豁免印花稅達8,040萬元,為2010年首度推出額外印花稅以來最高金額,當局雖提供單位所在地區,但未有提供地址及子公司身份。翻查新民置業上一個財政年度在港買入的物業均獲豁免印花稅,物業數量及地區與財庫局公佈的吻合。本報去年曾向財庫局查詢新民置業獲免稅理由,但當局稱不評論個案。

本報去年踢爆新民置業名下獲免稅物業疑出租,懷疑違反印花稅規定,其後中通社引述中聯辦負責人稱物業用作其員工辦公和住宿,沒有轉租、轉賣及炒樓,符合豁免印花稅要求,間接證實新民置業與中聯辦關係,然而中央駐港機構未有公開在港員工數字,外界仍難肯定有關物業是否全數作公事用途。

■記者黃詠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