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犯刑事罪 律政司堅持檢控

兩警犯刑事罪 律政司堅持檢控

【本報訊】兩名涉嫌干犯刑事罪行的警員,被控後分別致函律政司,要求以「其他方式」特別處理案件。兩案昨再提訊,庭上透露兩警的要求均遭律政司拒絕,控罪原封不動繼續起訴。

警長涉私刑摑男子

其中涉於執勤時在警車內濫用私刑掌摑市民的警長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另一名涉瞞債詐騙財務公司25萬元貸款的警員亦表明有意不認罪。

掌摑案被告黃明偉(47歲)案發時任職警長。他否認2017年4月11日在土瓜灣道與落山道交界的警車內襲擊李文瀚。控方將傳召五名證人,並有兩段影片呈堂。法庭批准被告警長繼續保釋,案件7月13日開審,預計審訊兩天。據知,案發時被告正處理一宗襲警案。

另外,孭債135萬元的男警姚漢萍(46歲)涉於2017至2018年間先後向三間財務公司隱瞞債務,成功獲批出共25萬元額外貸款。他遭重案組拘控以三項欺詐罪,去年底申請押後案件以待尋找律師;惟四個月過去,昨天再訊時他仍未有律師代表。

控方指律政司考慮後,決定繼續控告三罪,昨準備讓被告警員答辯。被告親自陳詞指,家人仍在為他找律師及處理財務事宜,但指現階段傾向「暫時不認罪」。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2771、2483/19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