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襲警案的控方大律師陳文慧懷疑在facebook多番發表不當言論,包括公開評論區諾軒案發的行為、以「曱甴」形容示威者、辱罵法官是「衰過狗」等,受外界猛烈批評,其所屬律師行在事件揭發逾十日後發聲明與陳文慧割席,聲明辦事處或成員不會為其他成員的專業工作或行為言論承擔責任。
陳文慧懷疑在fb發表不當言論,不但惹法律界爭議,大律師公會亦正考慮相關投訴。現於軒利大律師辦事處私人執業的陳文慧,該辦事處發聲明表示,收到不少來自公眾、媒體查詢及匿名來電,明白公眾對事件關注。
澄清非僱傭關係
聲明稱,辦事處所有成員均以獨資經營者的模式執業,辦事處是由各成員共同租用,各成員獨立進行其業務,不受其他成員影響和干預。按香港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辦事處與成員之間,或成員互相之間,均並非僱傭、合夥或從屬關係。因此,辦事處個別成員的立場及言論並不代表辦事處整體或其他成員立場及言論,辦事處不會評論該成員言行。
該辦事處強調大律師執業的獨立性,執業大律師須在任何情況下對其行為或專業操守自行負責,並依賴其個人判斷行事。根據普通法原則和《守則》第10.29條,辦事處各成員獲認許為大律師時曾宣誓,深明其作為一名執業大律師對法庭負有具凌駕性的責任,須秉行公正處理獲委聘的案件,並以誠實正直的態度履行職責。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