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人疑工作染疫 僅兩僱主肯負責 拒列職業病 羅致光阻索償

75人疑工作染疫 僅兩僱主肯負責 
拒列職業病 羅致光阻索償

【肺炎大爆發】
【本報訊】傳染病專家一再要求政府吸取沙士教訓,將武漢肺炎列入法定職業病,但林鄭月娥政府無動於衷,換來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的冰冷回應。他指出,香港的確診個案絕大多數屬於社區感染個案,而非源於工作,而且至今僅錄得一宗涉及醫護人員可能是工作期間受感染的確診個案,然後以官式的「密切留意」作結。僱員團體則引述數據指,勞工處跟進的75宗懷疑因工感染武漢肺炎個案當中,僅得兩宗的僱主表示願意承擔僱員補償責任。團體促政府盡快將武漢肺炎納入職業病,讓僱員獲得適當保障。
記者:李思潁

工業傷亡權益會綜合今年1月23日至4月17日衞生署資料及各大媒體報章報道,發現約70名確診者很大可能工作期間受感染,包括外傭、導遊、美容師及收銀員等十多個行業。權益會引述勞工處回覆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文件顯示,截至4月1日,處方跟進75宗懷疑因工感染武漢肺炎個案,只有12宗個案由僱主呈報工傷,當中更僅得兩宗個案的僱主表明願意承擔責任。

空服斥國泰「拋波畀勞工處」

確診個案中,數名空中服務員亦為確診者。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主席陳佩妍表示,曾與國泰管理層會面及向對方查詢相關事宜,她引述管理層指需要追溯源頭,發現員工確診後稱已向勞工處呈報個案,她形容其態度如將「個波拋畀勞工處」。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36條列明因工作意外而引致受傷或死亡,但患病不代表發生過意外,以現行條例追討恐怕會出現很多爭拗,如僱主不承認責任,很大可能需要進入冗長法律程序。比利時、德國、馬來西亞等已把武漢肺炎納入職業病範圍,她促請政府仿效,以加強僱員保障。

羅致光

何栢良籲修例 免蹈沙士覆轍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多次公開呼籲政府緊急修例,將武漢肺炎列入《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職業病類別附表2,以免重蹈當年沙士疫潮期間受感染醫護人員未能獲僱傭條例保障的問題。特首林鄭月娥上月回覆他,聲稱勞工及福利局正關注有關問題,原來只是緩兵之計。

羅致光昨日在「局長網誌」中臚列大量反對修例的理由,他指出,香港的確診個案絕大多數屬於社區感染,而非源於工作,而且至今僅錄得一宗涉及醫護人員並可能是工作期間受感染的確診個案,「當疾病在社區廣泛傳播時,我們便不可以假設受感染的醫護人員是在工作中感染,這是應否將一個傳染病列入職業病的重要考慮」。

他續指,2003年爆發沙士疫潮時,該病仍未屬於《僱員補償條例》指定可獲補償的職業病。根據勞工處資料,處方收到共415宗呈報感染沙士的僱員補償申索個案中,約九成經勞工處處理後解決,有關僱主均承認僱員補償責任而沒有提出爭議。一些曾在早期出現爭議的個案中,大部份僱主確認僱員是受僱工作期間感染了沙士,由此證明,是否被列為職業病不是獲保障的必要。他最後指出,由於武漢肺炎在香港及世界各地仍在發展,「我們密切留意相關的醫學及流行病學數據,並會作出適當跟進」。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批評,政府一直只表示會密切留意情況,從沒有交代會否實行,實屬放任態度,令到打工仔女得不到適切保障,延誤他們追討,「僱員以為佢哋唔係工傷,僱主更加唔想佢哋係工傷」。她指出,現時肺炎傳染度較沙士高,各行各業都有可能在工作期間受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