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於台灣應否、能否參與世界衞生組織等問題,引起越來越多人關注。那麼,是否一定要是主權國家才可成為世衞正式會員呢?世衞無疑是聯合國的一環,但聯合國組織又是否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
事實上,世衞本來有清晰指引,根據其《組織法》,聯合國會員國當然可以申請成為正式成員,但其他「國家」──不論是Nation、Country或State亦能申請。同是被繙譯為「國家」的Nation、Country和State,三者之間的分別,是以民族國族、地域又或政權為主體。換句話說,世衞其實有彈性空間,即使該「國家」不是聯合國成員國,只要能說服世界衞生大會,獲簡單多數通過,就能成為世衞正式成員。
那麼,有甚麼可能可以如此實現呢?撇除Associate Member或觀察員不說,現時所有聯合國會員國,除了列支敦士登之外,均是世衞正式會員,還有兩個對台灣的情況甚具啟發性的特例。這兩個特例是甚麼地方,或者說甚麼國家,視乎你怎樣稱呼──庫克群島,以及紐埃島。它們正式身份為新西蘭的Associated State,你可以稱它做附屬國家,亦可以叫做自由聯繫邦。
根據庫克群島、紐埃島和新西蘭簽的條約,自由聯繫邦的定義就是其國防事務由新西蘭負責,而自己負責全部內政,外交上它們都有參與各項社會活動的身份,而這一點是較為模糊的,有點像我們的一國兩制,當然政制等許多方面有根本性的分別/不同。庫克群島和紐埃島的人均使用新西蘭護照,這正是它們沒有正式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關鍵。
不過,聯合國即使不把它們視作正式獨立,將它們放在屬地列表中,但在某些案例中又會承認它們有獨立處理外交權力,例如可以申請加入世衞。庫克群島和紐埃島得到世界衞生大會簡單多數通過,成為世衞正式成員,卻不是聯合國的會員。這便是世界社會中比較罕有、在灰色地帶中遊走的特例。
事實上,自由聯繫邦這個概念是個很獨特的存在。除了剛提到的兩個不是聯合國正式成員的案例外,還有一些例子是聯合國的正式成員。而這幾些例子與美國有關,是從前的美國託管地,分別是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馬紹爾群島和帛琉共和國,它們均與美國簽了協議,成為自由聯繫邦,也就是美國的Associated State。
這三個國家成為美國自由聯繫邦後,還是否屬於主權國家?此事一直相當模糊,直到它們申請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這三個國家與新西蘭的案例不同,美國的態度是很明確的──三國有發行自己的護照,就等於它們的國民不是美國人。但這些國家在美國的政制裏不是交由外交部處理,而是由內政部處理島嶼的部門負責,故在美國國內均沒有把三國視為完全獨立。
這個介乎獨立與不獨立之間的灰色地帶相當微妙。比方說,雖然這些「國家」都是由美國內政部處理,一般國際社會不會視庫克群島為完全獨立,但馬紹爾群島就普遍被當作完全獨立的國家。
港澳為部份聯合國機構會員
回到世衞的問題。如果只是討論台灣是否有會員資格也違反「一中原則」,明顯是上綱上線。因為會員資格有很多種,以前台灣都享有過觀察員資格,廣義上亦是一種會員。當然有正式附屬會員和正式會員之分。如果說只是提出問題,也算是違反「一中原則」,那香港和澳門又如何呢?
事實上,聯合國有很多類似世衞的關連組織,均屬聯合國一部份,要根據聯合國主權國家的規矩進行,跟隨同樣方式判斷會員資格,但香港也是某些聯合國機構的附屬會員。譬如,世界氣象組織,香港和澳門都有會員資格,那麼根據前述準則,香港擁有這個身份在某些人眼中是否大逆不道?又例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香港不是會員,但澳門是附屬會員。澳門應是1995年在葡萄牙統治後期正式加入,因為澳門舊城區是世界文化遺產,那這個身份從來不是以政治眼光去看待的。若根據前述準則,擁有其會員資格是否真的在促進澳獨?
原來國際社會、國際關係中就充滿灰色地帶,香港就正正是在灰色地帶當中。水至清則無魚。如果任何事情都要用絕對政治化的方向演繹,這個世間上許多空間就會被白白抹殺,我們又是否想世界向着這個方向發展呢?
沈旭暉
中大全球政治經濟課程副主任及客席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