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東區小霸王」稱號的男子在去年6月9日反送中大遊行前,短短一日內分別向警察總部及跑馬地警署掟汽油彈,昨在區院承認蓄意縱火等九罪,還柙至5月19日判刑。
求情稱患精神分裂
有暴力前科的被告莊鑫淼(25歲,圖)承認兩項蓄意縱火、兩項駕駛未領牌車輛、兩項沒有展示車牌、一項抗拒警員、一項藏毒和一項藏有第一部毒藥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汽車清潔公司工作,患精神分裂症;又指被告沒預謀。
控方在庭上播出車cam及警署閉路電視片段,法官指警察總部縱火現場鄰近油站。事發去年6月7日凌晨3時半,一輛警車駛至灣仔警察總部對開,有警員發現被告戴上鴨舌帽、穿上黑外套,更手持已點燃的汽油彈。警員打算截查時,被告將汽油彈擲向警車旁路面,隨即登上車牌被膠紙密封的私家車離開。同日下午約4時,被告向跑馬地警署外牆投擲汽油彈,有休班警駕車見私家車高速離開,於是尾隨及拍下私家車照片。警方在鰂魚涌發現該私家車,進入附近一幢大廈,躲在一名八旬老婦住所內。
警員將被告帶回警署,着被告將手放在紙上,以取得樣本化驗;惟被告撕紙,更突將頭重擊地下,其間令三名警員受傷。警方在被告私家車內撿獲K仔及具安眠用途的唑吡坦。
案件編號:DCCC890/20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