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1996年9月24日簽署《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是該條約組織籌委會首批成員國之一。同年7月29日,中國趕在條約通過前於新疆羅布泊進行了第45次也是最後一次核試驗,自始宣佈暫停核試。對於美國這次指摘中國違反承諾進行核試,有國際關係專家認為證據未算充份。
美刺激華發展同類核武
香港智明研究所研究總監許楨教授對本報指,禁核試驗條約藉着約束締約國不得進行產生鏈式反應的核試驗,從而控制核武器的威力。「美國以往也曾指摘中俄違反條約進行核試,但過去幾年都未見有國際組織錄得的監測數據顯示明顯異常。儘管中俄在這方面的透明度不高,也很難說美國的懷疑完全沒有根據,但這些監測站都很準確,而且中國周邊的國家也有與美國關係良好的,不容易完全被中國『買通』。因此,雖然美國的指控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技術上仍需要更多證據。」
軍事專家黃東指出,中國1996年趕着「死線」匆匆進行最後一次核試,「很難說是否已完全解決小型化核彈頭的技術,中間亦似乎出現瓶頸」。他估計美軍近年急速發展專門對付地下設施的低當量核彈頭,對中國威脅大增,也許是刺激中國發展同類核武器的主因。
中國外交部指,根據規劃境內需建設11個禁核試監測台站,截至去年已有五個通過核證驗收,並向總站設於奧地利維也納的國際數據中心傳輸實時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