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被截查 藏武器男囚10月

理大外被截查 藏武器男囚10月

【本報訊】示威者去年11月進佔理大,與警方爆發持續多日的激烈攻防戰。其間有黑衣人在尖東科學館附近奔跑時被截查,一名23歲兼職倉務員被搜出身藏伸縮棍、摺刀及丫叉等物品。他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項罪名,裁判官嚴舜儀昨判刑時表示,雖然被告稱涉案物品乃別人在現場遞給他,亦無證據顯示他曾使用該些物品,但他接受了物品必定有其意圖,一旦使用該些武器,會對他人安全構成極大威脅,決定判囚十個月。

報告指被告體能不宜入勞教

辯方求情指,被告羅皓譽(24歲)的勞教中心報告顯示他態度合作,非常有禮貌,亦從未犯規。被告已真誠反省,以後會考慮後果,不會再衝動犯事。裁判官上次聆訊時表示願給被告機會,故先為他索取報告,但報告顯示被告的體能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裁判官表示有「少少意外」,因被告在校時曾參與不同運動項目。裁判官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並勸勉被告以後做事必定要三思而後行,鼓勵他好好學習,珍惜愛護他的家人以及師友。

被告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三罪。案情指,去年11月17日理工大學被圍堵,警方晚上到達科學館道與麼地道交界,有警員目擊被告與其他黑衣人一起逃走,截停被告並搜身,在其褲袋搜出摺刀,又於背包內搜出伸縮棍、鋸刀、丫叉及208粒彈珠。被告另攜有呼吸器、盔甲及手套等物件。
案件編號:KCCC2778/19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