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公司技術員涉嫌從公司電腦盜取一名警務人員親友的個人資料,並聯同另一人在通訊軟件Telegram一個起底群組內發佈。涉案32歲技術員早前被控不誠實而取用電腦等罪。案件昨日再訊,他被加控另外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一項遊蕩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轉介至4月28日在區域法院處理。
被告陳景僖(32歲)被控五罪,續准保釋候訊。原有兩罪包括為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指他去年約於9月9日使用電訊公司電腦,取得一名陳姓客戶的資料,包括全名、身份證及電話號碼等,將資料發佈予他人;另一罪為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指他披露陳的個人資料,使陳蒙受心理傷害。
被指停車場遊蕩
他被加控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他分別於去年約7月24日及8月3日取用電訊公司的電腦,意圖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遊蕩罪則指他於去年9月22日在何文田忠孝街一個停車場的梯間遊蕩,意圖干犯可逮捕的罪行。
據悉,被告疑曾在該停車場拍攝車輛車牌,其後被警員截查。控方早前成功申請禁令,禁止披露被起底警務人員的身份。
案件編號︰KCCC24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