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實施禁聚令,禁止四人以上聚集,但復活節假期本港各處人頭湧湧,本報在西貢碼頭直擊20多名潛水發燒友先在碼頭集合,然後登上50呎長遊艇前往火石洲潛水。各人擠在兩層的狹窄地方,更有人甫登船便「解禁」除下口罩,跟朋友密密傾,若當中有人是武漢肺炎患者隨時播毒。有遊艇出租公司負責人指現時法例不清晰,亦有潛水會指集體出海潛水有高風險,只要船上有一人患病,「全船都會瀨晒嘢!」
一連四日復活節假期天氣晴朗,西貢碼頭處處人潮,假期首日(10日)大清早,數以百計市民已現身,有人乘船到外島遊覽,當日早上9時,碼頭一角聚集20多名戴口罩、穿運動服的年輕人,他們都來自潛水會,帶備潛水鞋、大袋細袋,他們都十分自覺地三至四人一堆,其後有潛水教練來點名,然後各人登上一艘50尺長遊艇,展開火石洲潛水之旅。現場所見,遊艇分兩層,下層擺放20多個氧氣樽,不少學員甫登船即除口罩,坐在上層跟朋友密密傾。
律師指不屬交通工具
當時十多人在上層,每人相距不足1.5米,環境甚逼,記者問其中一名成員,有否擔心租船出海違反禁聚令?惟對方稱遊艇可被視為交通工具,相信並不違例,又指他們在船上遵守規例,每四人一組,保持1.5米距離,除非落海潛水,若逗留船上一定全程戴口罩。
遊艇出租公司負責人梁先生認為,禁聚令下出租船經營者無所適從,連日致電多個政府部門竟無人能回答。海上遊覽業聯會主席黃恩明表示,水警在禁聚令實施初期曾回應他查詢,指若船隻行駛途中沒拋錨會當運輸工具計,船上人客數量最多可達滿座的一半,即40人的船最多可坐20人,若船隻在海中拋錨,則無論船隻多大亦只可坐四人。
不過大律師陸偉雄指,市民聚眾出海參與水上活動,並不屬於乘搭交通工具等12種豁免情況之內,相信已違反禁聚令。有潛水會負責人亦指,疫情下不應進行潛水活動,因為水肺、氣樽等均會全船共用,使用時亦是直接接觸口部,一般是使用後一次過清潔,若船上有一名武肺患者,「全船都會瀨晒嘢!」
■記者梁德聰